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

2009FJU/PCCU社會法報告案例集二

1. 案例
甲為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,因為罹患C型肝炎至健保特約醫院就診,經過一個療程後,病情仍不見改善。甲希望進行第2次相同療程,但其主治醫生告知,健保局基於健保資源之有限性,不予給付,被保險人須自費醫療。甲不服,應如何主張其權利?

2. 甲為肢體障礙者,民國95年起受雇於A公司,今年初遭到A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,以其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雇。甲不服,主張其向來工作認真,未曾曠職,且努力完成公司交付之工作,認為A公司之解雇不合法。試分析甲應如何主張其權利與救濟?

3. 甲女為C航空公司空服員,因懷孕而申請改調職地勤工作。C公司以其應徵工作時約定之雇用條件已不存在為由予以解僱。甲女不服,該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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